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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服务论文范文

税收服务论文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1篇

除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偏低,税率偏高税负过重是企业经营遭遇的又一难题。

(一)物业服务营业税率明显偏高物业管理行业具有明显的公共事业服务特征,特别是为数不少的直管售后公房,更是具有保障房的特性,应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行业一样享受3%的税率。而目前企业普遍适用的是5%的营业税税率。同时,按营业税税额作为附加税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河道清洁费税率为1%,企业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累计达到收入的5.65%。同为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文化体育行业的平均营业利润率为11.5%,比物业管理行业高出3.65个百分点,营业税率却低了2个百分点。偏高的税率,让不少企业只能亏损纳税。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调查显示:在136个商品住宅项目中,43个项目盈利,亏损达到66.91%;49个售后公房项目中,46个项目亏损,亏损率达到93.88%。即便如此,上述185个项目2011年共缴税1109.12万元。

(二)税基计算不够合理加重负担物业服务企业按营业收入征税,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物业管理费。现行物业服务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包干制。由业主向企业支付固定服务费用,盈亏由企业自负。二是酬金制。由企业从物业服务费中提取约定的比例或金额作为酬金,盈亏由业主负责。一般来说,企业向业主收取的服务费用,都是以支定收,其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付给保洁保安、房屋维修、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保等专业公司,具有代收代支性质,不应作为税基计税,而应以酬金作为税基,向企业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而按现行税制,无论是包干制还是酬金制,均按全部物业费征收营业税。由于在酬金制条件下,企业仅收取物业费的10%作为酬金,却要按物业费的100%征税,让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苦不堪言。

(三)营业收入重复征税增加压力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服务于物业管理的专业公司也日益成熟。除消防、电梯设施的维修保养须委托给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外,保洁保安、房屋维修、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保等均可外包给专业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向这些专业公司支付的费用,由这些专业公司缴纳营业税,而物业服务企业却因无法抵扣导致重复征税。此外,车辆停放、租赁、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费用和公共收益性经营收入,应属于代收代缴费服务。在申报税收时,应将外包支出和代收代支费用从服务资金收入中扣减,按净服务收入为依据征税。然而现行的税制并没有参照旅游、广告等行业将支付给专业公司后的费用余额作为收入征税的做法,而是直接将物业服务资金作为营业收入全额缴税,重复征税矛盾突出,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及税收政策对策建议

物业收费与市场脱节、企业税率偏高税负较重,加重了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负担。因此,要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及税负政策。

(一)构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体系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体系已迫在眉睫。要加快修改施行7年的《物业管理条例》,增加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与职工最低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内容;出台物业管理价格调整指导性文件,明确将政府指导价列入物业服务价格调控计划;健全完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办法,由物价、房管等部门根据每年的职工最低工资调整和物价涨幅情况,定期物业服务价格调节参考指数,作为业委会和企业协商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的依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审计,由物价、房管等根据上年审计结果和当年工资标准、物价指数,依据定额标准和人工材料等费用的实际价格,测算每年的物业服务成本,确定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指导价;将物业管理费与水、电、煤气等一起,列入公共服务性行业,实行收费同步听证、同步调整。

(二)实施财政补贴,给予政策支持要破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亏损难题,可按照“取之于政府,用之于住户”的原则,由政府部门以购买物业服务成果的形式,对企业实施财政补贴,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要从地方财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廉租住房建设基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直管售后公房的租金减免和物业管理费的补贴;在目前物业服务提价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应考虑出台上海市物业服务达标补贴办法,通过财政出资、吸纳社会资金等形式,推广浦东、徐汇、静安、闸北等区的物业管理补贴经验,扩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补贴范围,将补贴对象从直管售后公房向早期动迁房、商品房等延伸;设立物业管理发展基金,用以支助政策性亏损的物业服务企业;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鼓励住户用公积金缴纳房租和物业管理费。

(三)降低营业税率,减轻企业负担参照旅游、广告等行业将支付给专业公司后的费用余额作为收入征税的做法,将企业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收取的公共事业收费、付给专业公司的支出后,按照3%的税物业管理率征税,将外包给专业公司的保洁保安、房屋维修、绿化养护、共享设施设备运行维保等支出,以及车辆停放费、租赁费、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公共收益性经营收入等代收代支费用,从物业服务资金收入中扣减,剩余的服务收入作为征税依据。而对采用酬金制收费模式的项目,应扣除具有代管代付性质的物业管理费,仅对支付给企业的酬金部分征税;对售后公房和新建保障房免征企业增值税;考虑到物业行业中小企业居多、经营状况不佳、与民生密切相关,可对居住物业实施税率简易征收方式,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行业一样享受3%的税率;明确参与老旧小区管理的企业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项目;对参与老旧小区管理的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实施“先征后返”,对考核业绩优秀的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和奖励。

(四)实施居住、非居住物业区别征税对居住物业和非居物业按不同税率征税。对非居物业项目,可继续按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对居住物业项目,凡年收入不足500万元的中小企业,按照3%的简易征收方式,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则按5%的税率征税。对采用酬金制收费模式的项目,只对物业酬金部分征税。对物业服务企业开设单独账户替业委会代管资金,业委会与劳务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且由劳务单位或个人开具发票,由企业从代管资金账户中代付劳务费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2篇

1.立法层次较低、用语不够严谨(1)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我国机构养老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导致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并不统一和规范。另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散落在各种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政出多门产生的矛盾和冲突,给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带来很大困扰。(2)适用主体用语不规范。耕地占用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中,表述均采用“养老院”,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却采用“老年服务机构”。显然,“老年服务机构”的内涵要大于“养老院”,前者的表述更为严谨,后者的表述相对随意。由于概念表述和界定的不规范,导致政策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3)限定条件表述不统一。关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税的限定条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中表述为“福利性”和“社会福利”,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表述为“公益性”。关于土地和房屋免税的限定条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中表述为“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而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中表述为“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占用”。这些不同表述都会妨碍政策的有效执行。

2.整体税负过重、扶持力度欠缺(1)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运营的整体税负过重。我国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仅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针对纳税人设有困难性减免,但除非存在受灾或停业等非正常情况,营利性机构养老服务业在正常运营状态下一般不能享受困难性减免优惠。过重的整体税负抑制了营利性机构养老服务业的发展。(2)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少。我国民间资本无论以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于机构养老服务业,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上均无针对性税收优惠政策。这大大降低了民间资本投资于机构养老服务业的意愿。对此,《意见》已针对性地提出:“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3)捐赠给机构养老服务业的物品税负过重。虽然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非营利性机构养老服务业捐赠物品,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但仍然会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而征收增值税。此外,企业和个人向营利性机构养老服务业的捐赠,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捐赠的是物品,同样要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而征收增值税。尽管上述税收政策有利于防止逃税行为,但客观上抑制了社会各界向机构养老服务业捐赠财产的热情。

3.优惠方式单一、政策调整滞后(1)单一的免税优惠方式。我国针对机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间接或减税优惠方式,均采取免税优惠方式。单一的直接免税方式,不仅造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之间巨大的税负差异,而且不利于合理引导和调控养老服务业机构的发展方向。(2)政策协调更新滞后。车船使用税优惠政策规定,对养老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然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早在2007年已废止,取而代之的《车船税法》对养老服务业机构并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由于相关政策的滞后调整,使得各地税务部门在实践中对养老机构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变成了缺乏国家政策依据的行为。(3)政策无法适应社会经济新形势。对新出现的居家养老模式、养医结合模式、以房养老模式和养老地产模式均无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与机构养老服务有关的物品和服务(如老年用品生产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也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方向

根据《意见》,我国要通过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等6项措施,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笔者建议从以下4方面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1.统一规范养老服务业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1)梳理散落在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订一份完整规范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必要时可考虑将其上升为法律。完整规范的政策文件可使有关养老服务业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具系统性和协调性。(2)统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用语表达。可用更为准确和严谨的“养老服务机构”或“老年服务机构”替代“养老院”,用更具法律意义和可操作性的“非营利性”替代更具主观性的“福利性”和“公益性”。从而,使相关用语和表述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指向上更为统一明确。

2.缩小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的税收差别待遇(1)我国现行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运营模式为混合型模式,即同时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都应给予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建议在现有统一的营业税免税政策基础上,免征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统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的财产税免税政策,促进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质量。(2)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属于微利行业,其投入较大且短期内一般都处于亏损状态,必须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扶持。笔者提出3种选择方案:一是比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养老服务业机构降低税率或减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二是采用自获利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甚至“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政策;三是只要企业盈余不进行分配,而用于养老服务业机构发展,则免征企业所得税,仅在盈余分配给股东时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当然,上述调整方案提出的前提在于健全和加强机构养老服务业的财务管控。(3)即使是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也带有很大的社会福利性,企业也应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对企业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营利性养老机构捐赠,应比照公益性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一定比例的扣除。

3.加大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机构的税收优惠(1)加大股权投资的税收优惠力度。比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机构养老服务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这样可大大提升社会资本投资于机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2)加大债权投资的税收优惠力度。对提供低息贷款给养老服务业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如日本已有类似做法。(3)对接未来的以房养老模式,对以养老为目的的老年人转让其名下住房给养老服务机构的交易行为,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结合各地在贯彻执行财税〔2009〕63号文件过程中提出的建议,2010年下半年起,国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进行了修订和调整。2010年7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示范城市离岸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对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业务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2010年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并将财税〔2009〕63号文自2010年7月1日起废止。同财税〔2009〕63号文同时规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财税〔2010〕64号和财税〔2010〕65号文分别单独规定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20个扩大到21个,增加了厦门市。财税〔2010〕64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2)取消了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必须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前置条件,对于职工学历结构、企业总收入结构等不再作要求。财税〔2010〕65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将认定条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放宽为50%以上。(3)在认定条件中,取消了“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总体上看,上述两个文件放宽了享受政策的条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使相关税收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

二、政策的第二次变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营改税”试点率先在上海市开展。根据财税〔2011〕111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2013年7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覆盖了财税〔2011〕111号文,明确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将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平潭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予以延续。2013年12月12日,《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废止了财税〔2013〕37号文,将政策试点期限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范围扩大到全部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

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性障碍,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性服务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性服务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性服务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5篇

一、选准行风建设着力点,将为纳税人服务作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沈阳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影响沈阳国税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市局党组认为: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队伍形象素质的好坏,往往要通过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创造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这个途径来体现和展示。可以说,行风建设好坏是衡量队伍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尺。作为分管行风建设的具体工作人员,如何将市局党组的工作意图落到实处,并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是一项担子重、责任大的艰巨任务。对此,她不仅感到了动力,更多的是巨大的压力。为把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让纳税人满意的效果,她结合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认真研究和总结行风建设工作规律,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具体指导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部门风气明显好转,社会综合满意率逐年提高。

(一)指导系统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的新举措,实现了沈阳国税由权力税务向责任税务的转变。在行风建设工作的理念上,树立了从单纯的税收执法向税收服务延伸的新理念,改变过去只重视严格执法,而忽视为纳税人服务的误区,使纳税服务新领域不断得到拓宽。实现了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体系的新转变,为纳税人构建起了阳光、高效、顺畅的绿色服务通道。如指导全系统建立了“青年咨询服务站”、“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相继推出了“大户室”、“零距离服务”“提速服务”、“AB岗服务”、“限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品牌。普遍建立了与企业和老、弱、病、残等业户的联系制度,主动上门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全系统注重将事中服务、事后服务向事前服务延伸,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实现了从单纯为纳税人服务转向为投资者服务的延伸。指导全市国税系统将行风建设与优化服务紧密结合,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努力满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问、做、说、听、看”各种基本行为需求,力争形成较完备的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纳税服务。让纳税人“问有门路、做有依托、说有渠道、听有环境、看有实务”。

(二)不断探索推进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推进沈阳国税由神秘税务向透明税务的转变。指导全系统在坚持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设立了政务公开板、电子显示屏、自动触摸屏等硬件设备。编制了《待批税政文书受理、传递、审核、审批》业务手册,免费发放到企业,并在办税大厅张贴。将国税局负责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种的涉税待批税政文书受理、传递、审核、审批的程序全部公开,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14项,提高办税透明度。建立了税收法律法规咨询制度,公布了税收法律法规咨询公开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或咨询服务厅。每周一为税收法律、法规咨询日,每月定期召开“税政会”。做到凡是上级下达的与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法规,及时向纳税人公告。使广大基层局税务干部更及时地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更及时地将其传达到纳税人手中。推出了“阳光稽查”、“查前告知”、“查后辅导”、“阳光审批”、“阳光核定”等阳光办税模式,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让纳税人交税交得明白,交得放心。

二、善于总结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对系统行风建设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为及时宣传沈阳市国税局行风建设的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她凭借扎实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写作功底,及时总结撰写行风建设的各种经验材料、领导讲话、总结汇报、调研文章、监察简报等等,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落实上级行风建设工作任务,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真实反映沈阳国税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市局每年在“政风行风热线”等网站上刊载信息不少于50篇,在省局、省纪委、市纪委专刊、杂志上刊载大量的经验、论文、简报、信息等。她撰写的经验材料、信息简报等多次被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委、市纪委等上级机关采用和交流。如她撰写的《深化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为沈阳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税收环境》、《以改革的精神打造服务型机关》、《深化行风建设实现三个转变》等40多篇经验材料,在市级以上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新时期税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及采取对策的思考》等多篇论文,在省纪委、市纪委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交流,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优秀论文和优秀稿件。《算好“四笔账”,走好人生路》的做法,被评为“沈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优秀成果”。她所负责的信息工作,连续被市纪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她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秀信息工作者。为沈阳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由实践层面上升到理论高度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指导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较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其他单位也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奉献中找寻快乐。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6篇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论文百事通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征管,计算机的开发应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从当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配置与征管过程全方位的应用滞后。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管事制实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与软件的开发反差较大,成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颈。二是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应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计算机的核算功能,计算机对征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的功能没有体现。另外,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技术浪费较大。三是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计算机综合应用水平较低,部分干部的计算机水平较差,也制约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服务。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传途径和办法。三是管事制实施后,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务部门内部各项办税程序、操作规程要进一步简化、规范、完善,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落脚点体现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

(五)征管基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础管理仍相对簿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实施后,由于缺少了专管员,信息来源途径、税源变动情况、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监控等问题成为管理上的难点。二是内部各项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规程还不尽完善,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协调还不够紧密合拍。如部分岗位出现人少事多的现象,影响了征管效率与质量。三是征管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实用。近年来,在征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各级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广了档案化管理,档案资料从账、表、单、册越来越齐全,程序、系统也越来越繁杂,但实际工作中资料的利用率却很低,实用性也不强,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简化和减轻手工劳作、寓服务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关键要在“转变观念,优化要素,强化职能,夯实基础,搞好配套”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

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新晨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新常态;小微企业;税收环境优化;对策

1研究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新常态经济是指金融危机之后的一种与之前不同的新稳定状态,它主要具有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这四个特征,也一度被管清友(民生证券研究院的副院长)概括为“常态”。概括来说,这种新常态是指从结构失衡转化到结构优化再次平衡的状态,第三重含义是宏观政策的新常态。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维护政策,从历时四年半终于完成的“营改增”改革再到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的近三年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一系列减税政策,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大力减税降负发展小微企业的决心。企业发展环境是指对企业绩效起着潜在影响的外部因素的总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是一个由政策、市场、融资、创新等外部环境组成的庞大、复杂的系统。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盈利空间压缩的弱势更加突出,现有的很多研究成果充分说明了这样一个现实,目前我国对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构建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忽略了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构建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的重要性,特别是欠缺对小微企业税收发展环境优化的举措。在所有的外部环境中,税收环境无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构建和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对推动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构建规范化、多层次小微企业可持续优化发展的税收环境机制,对于探讨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构建的一般规律、实现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中国式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者在构建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融资环境与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幅度方面。巩家民[1]从企业内外两个角度来分析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融资所出现的困难以及其中的原因,并提出符合新常态背景的应对策略。刘有树[2]、李欣洁[3]认为,虽然我国政府目前政府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但往往政策力度不大,政策内容过于片面,认为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呈现出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与结构发展不合理等问题与国家政策引导机制不完善有紧密的关系。吴群[4]指出政府对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经营活动中“权力寻租”现象广泛存在,导致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国家很多优惠政策并没有真正惠及小微企业,许多扶持政策只是流于表面、政策落实不理想。焦俊等[5]提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构建思路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钱英等[6]认为连云港市的小微企业行业分布低端居多、企业单体规模偏小,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及人力资源后劲不足是制约连云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以上学者大多认为现有财税政策上客观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并对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提出了有益的思路,而论文并没有从制度建设上去思考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性,而是希望在立足于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以连云港市小微企业的调研分析为基础,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去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合理、高效的税收环境并从税收优惠设计的科学性及税收公平性方面对优化小微企业的税收环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3连云港市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9年10月31日,连云港市全市的正常单位纳税人总数为九万多户,其中享受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总数的95%~98%,为80%以上的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并提供了53%以上的税收。以上数据充分说明连云港市小微企业在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进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于解决就业、增加收入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政府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大力推行,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连云港市小微企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连云港市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有85000多家,按照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三个条件,这部分企业中既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有一般纳税人。从2018年5月1日截至到2019年9月30日,连云港市有将近6%~7%的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预计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该还会有3%左右的一般纳税人转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改变说明了有一部分小微企业纳税人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了合理的税收筹划,这种在国家政策导向下有意识的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行为对于构建适应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将会带来很大的促进。这些企业抓住了机遇,充分利用了新常态背景下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好地享受到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改革红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以上的数据也充分说明了在今年国家大幅的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广大的小微企业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年以来所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也改善了以往许多扶持政策只是流于表面的弊端,有一大批的小微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环境改善的红利,相信随着这些利好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获得更好的发展,为新常态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4连云港市税务部门优化税收环境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保证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连云港市的税务机关在完善征税服务、服务地方经济方面也做出了充分的努力。(1)推进政策落实方面。连云港税务局,认真吃透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实质,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主动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落实进展情况和相关效应分析,取得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多次撰写减税降费工作汇报材料到市纪委监委、市两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进行减税降费工作汇报,形成工作合力。(2)政策宣传咨询方面。在深化增值税改革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咨询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信息资源,通过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微信群、短信及纳税特服号等多个途径和渠道,及时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在市县局网站设立减税降费工作专栏,投放政策文件,并及时更新最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动态,一方面能够让每名税务干部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执行口径;另一方面也帮助纳税人深入理解把握国家税收政策,增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3)强化纳税辅导方面。在强化纳税辅导上,连云港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带头走访调研纳税人,对纳税人提出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现场解读,并尽可能地做到现场办公;对重点享受减免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近10000余户面对面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告知纳税人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力度;同时还在每个县区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窗口,不定时地由市局“专家”服务团队成员负责接待、辅导,咨询解答,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4)严格督促考评方面。连云港市税务局聘请了“全国时代楷模”开山岛民兵哨所名誉所长王仕花为“减税降费监督员”,深入企业调研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市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中专门设立减税降费评价体系,制定考评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细化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要求与职责分工,将减税降费工作细化、具体化,切实保证减税降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2019年以来,连云港市税务局已组织内部减税降费工作督察数十次,实现市、县、区、机关股室、分局全覆盖。以上事实充分说明了连云港市的税务机关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充分的努力,而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促进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及优化连云港市整体的税收环境必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5小微企业税收环境优化的思考

在调研的过程中,笔者也注意到连云港市的小微企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非常明显。对比国家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之前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不少的小微企业不管是在适应市场环境的竞争上还是在增强企业实力上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这些企业表现为销售增长缓慢,盈利水平持续偏低,还有一些小微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实质上的降低。这些情况说明了新常态下国家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并不是对所有小微企业都带来利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对优化小微企业整体的税收环境也没能如预期的那样带来充分积极的影响。深入分析其原因,笔者认为这种状况说明了我国现有的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但是在构建适合于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的良好的税收环境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处。这些情况的发生也说明了在现阶段创建适合并有效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特别是税收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国家需要从提升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效率及发挥国家宏观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两个方面共同做出努力。首先,我国现阶段将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到500万,并允许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并不符合我国税收改革优化企业税负的目标。我们国家用近四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营改增的改革,这可以说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而我们的营改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税负相对公平。我们现阶段的政策将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提高到了500万,必然使得更多的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当于用3%或5%的征收率代替了原来营业税的3%或5%的税率。众所周知,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或者说优点是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其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体现了对增值额计税的原理,这使得纳税人无论属于生产流通的哪一个环节,其税负都是相当的,从而弥补了营业税按收入全额计税的缺点。反之,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只是考虑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不高而采取的简便方法,统一的征收率客观上并没有体现其真实的税收负担能力,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所以单纯为了减税政策而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做法而这无疑违背了我国税制改革一贯坚持的税负优化的基本原则。其次,从长期来看,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促进税收收入稳健、长足增长,而不是仅仅强调减低税负。税收优惠作为我国税制的基本构成要素,是近年来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的核心内容。规范、合理的税收优惠虽然会在短期内减少税收收入,但从长期看,科学的税收优惠通过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可培植发展潜力巨大、可持续发展的新兴税源,优化税基结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特定目标是各国政府的通常行为。我国政府将减税降费作为税收改革的重点,为了坚定广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我国政府多次强调税收改革要保证所有行业的税负只降不增,这些做法无疑坚定了广大小微企业纳税人发展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但是若税收优惠的运用不规范,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上忽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从长远发展来看,将会严重侵蚀税基,削减既定宏观税负水平所需要的收入量,导致政府收入行为的混乱。

再次,上述情况的产生也说明了我国税法体制中对征税权的宪法性约束不足,导致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与实施都缺乏法定性[7]。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任务后,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2017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这些税收法规上升为法律代表了我国税法体系立法层次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三部法律不管是从征税范围的广度上还是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来看远远称不上重要,而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据一半以上比例的增值税、消费税仍然没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总体来说,当前我国税收立法层面的授权立法和行政立法广泛,比如我们前面所列出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就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所的税收规章,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集中体现并具体实施了政府在宏观调控阶段的特定目标,但是在体现税收公平性上仍然有欠缺。最后,忽视了税收公平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短期内确实达到并实现了政府所提出的减税降费的具体目标,但是从长期来看,并不能促进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地长期发展。因为简化的征税模式并没有做到企业的税收负担与企业真实的负税能力相匹配,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实质课税的原则,正因为如此,不仅会使得税制上“补丁打补丁”的现象严重,而且会严重损害部分小微企业纳税人对纳税诚信度的依赖,不利于培养小微企业纳税人的税收忠诚度,无疑也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

6结语

综上所述,构建适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任重而道远,既需要国家层面从税收优惠的设计上规范处理,在税收法定性原则深入贯彻的前提下为所有的小微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法制环境,也需要税务部门转变观念,从被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向依法征税主动服务方向转变,面对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社会化纳税服务需求,在税收征管服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迫切需要统筹、协调、凝聚全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化纳税服务,从而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服务需求,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8]。相信随着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一定会推动我国的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巩家民.浅析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融资管理[J].当代经济,2015(15).

[2]刘有树.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发展策略研究[J].商,2015(8).

[3]李欣洁.完善税收政策助力小微企业[J].中国商论,2015(5).

[4]吴群.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优化的对策思路[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5).

[5]焦俊,崔斌.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构建[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2019(3).

[6]钱英,李隽.从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看连云港小微企业发展状况[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4).

[7]庞凤喜,张念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我国企业税负优化及操作路径研究[J].财政金融研究,2017(1).

[8]韩晓琴,杨贵荣.减税降费背景下推动社会化纳税服务的思考[J].财政经济研究,2019(4).

税收服务论文范文第8篇

第一部分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收入压力加大、征管格局调整、组织目标拉升的新情况、新形势,市地税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充分发挥“三个一流”的导向和规范功能,积极应对挑战,有效化解组织收入压力,坚持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科学谋划,攻坚克难,税费收入实现逆势增长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组织收入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局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咬定目标不动摇,攻坚克难不懈怠,按照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要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了税收收入的逆势上扬。全年累计组织收入157700万元,同比增收4587万元,增长3%。其中省级税收5393万元,同比增收553万元,增长11.43%,完成年度计划的101.75%;市级税收86112万元,同比增收8524万元,增长10.98%,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3%;征收社保费58516万元,累计征缴率98.59%;征收其他规费基金767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69257万元,同比增收7081万元,增长11.39%。组织收入工作中,我局主要做到“六个强化”:

1、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一是对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实行“四步走”管理新模式。推出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管理、集中管理、集约式税收服务和外出施工企业“一站式”税收服务“四步走”管理新模式,弥补了管理短板,突破了管理瓶颈,推动了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逆势增长,全年共实现地方税收40109万元,占市级税收总量的46.58%,同比增长17.79%。二是对餐饮业实行大额消费巡查备案制。7月份,我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地方税务局餐饮业大额消费备案巡查管理办法》。根据年纳税额的大小,将餐饮业纳税人分为大、中、小型,实施分类管理,分别纳入巡查备案管理。推行半年来,餐饮业申报不足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全市餐饮业全年共入库税款1916万元,同比增长33.71%。三是对货物运输业实行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辅导期制度、半年度评审制度、“警戒线”制度、年审制度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做好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和综合评审工作。四是对盐矿、砖瓦、轧石行业实行比对核查制度。加强与工商、电力、国土、矿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采石、用电、取土数量等相关资料,在分析比对的基础上,对行业相关单位重新进行销售额的核定,并按有关规定计算补征税款,促进了全市资源税大幅增长。全年共组织入库资源税2957万元,同比增收1218万元,增长70.04%,涨幅居各税种首位。

2、强化重点企业管理。一是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努力提升控管效能。为切实掌握金融危机对经济税源和组织收入的影响,春节一过,我局就给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发放慰问信和税源调查表,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和税收政策需求。二是坚持税收分析监测机制,努力提升重点税源数据质量。充分利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收入分析档案,分类统计收入增减因素,对收入的增减变动进行量化分析,及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行一旬一分析,一旬一比较,努力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三是跟踪拟上市公司税收管理,努力提高重点税源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四是深化税企挂钩服务制度,为企业走出困境献计献策。将税企挂钩服务对象由原来的20户扩大到100户,党组成员作为重点骨干企业联系人,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全市287户重点税源户入库税款6.84亿元,占市级税收的75.24%。

3、强化税种管理。一是扎实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出汇缴、鉴证、评估“三位一体”汇缴新模式,评估人员与鉴证人员一同进入企业,一同核实情况,鉴定结论和评估差异共享,分别制作鉴证报告与纳税评估报告。三位一体的资源共享,实现资源三方共享,减少了税务部门进企业次数,帮助企业规避了税收风险。2014年顺利完成了1109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805户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其中个人所得税汇缴补税30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缴补税5100万元。二是认真开展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完成自行申报1139人,补缴税款64.57万元,退税8.4万元。结合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源排查,列入申报监控重点。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期的政策调整、内外宣传辅导和和具体征管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认真做好营业税应税收入控管工作,完成了185户次企业的2008年营业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情况的审核评估和2014年企业应税收入核算方式的认定工作。四是完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查后续管理。2008年对全市房土两税的清查效果明显,今年在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续管理,建立清查数据库,加大两税申报审核力度和数据比对,维护了清查成果。全年共入库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10571万元,占市级税收总量的12.28%。五是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抽调七名业务骨干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小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18个项目进行清算,效果明显。全年征收入库土地增值税3699万元,同比增收799万元,增幅达27.55%。

4、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为提高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工作绩效,我局出台了2014年纳税评估工作意见和税收检查工作意见,明确征管分局纳税评估指标要达到市级税收任务的2%,征管分局日常检查查补收入不低于市级税收收入的1%,稽查局查补收入不低于市级税收收入的2%,促使分局评深查透。开展分局之间的交叉评估工作,实现了增收、提能、保质、服务的“四赢”目标。全年开展纳税评估377户,评估补缴税款、滞纳金2505万元。按照“先宣传再稽查、先自查再稽查、先整改不稽查”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人性化稽查。由于措施得力,稽查局全年共检查127户,查补总额4161.99万元。其中企业自查收入2831.43万元,稽查查补1330.56万元。

5、强化社会综合治税。一是与市政府主动对接,与全市28个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二是认真开展国地税数据信息比对和企业税负信息比对,促使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三是对少数重点企业历史遗留的税收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梳理,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服务企业解决问题。

6、强化欠税清理。利用3.0大集中系统上线前期欠税核查契机,对欠税企业一户户过堂,逐户制定清欠计划,严格滞纳金加收制度。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和税款缴库监控,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及时核实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欠税。认真落实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全年共入库本年新欠1582万元,清理往年陈欠418万元,欠税入库占市级税收的2.32%。

(二)满足需求,创新手段,纳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我局紧紧围绕省局提出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三服务”要求,以行政审批“瘦身”、服务措施“增肥”的形式,致力于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纳税服务新需求,不断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跃上新台阶。

1、立足“一站式”服务,突破传统区域,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简化办税新需求。推行政审批制度“瘦身”改革,变“先审后批”为“先批后审”,除少量报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及需国地税联合审批的项目外,其他市局涉税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分局,共下放审批权限39项,不需审批的14项,减少流程44项,减少前置条件5项。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改变原来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办税场所的做法,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税务机关的限制,根据成本最低化原则,从优选择办税场所办理涉税业务。深化“免填单”服务,进一步减负纳税人。

2、立足“一网式”服务,突破传统手段,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网上办税新需求。成功上线征管信息系统3.0,实现省级数据大集中。精心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拓展网上办税范围,逐步把报表领用、涉税审批、发票查询等业务移植到网上。建立“税企通”网络平台,实现了纳税人和税收管理员在线直接沟通。在全市3800多户企业中推广CA认证,确保网上办税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和保密性,实现了纳税申报无纸化报送的目标。目前,全市网上申报率达到98%,电子缴库率达到95%,税款入库率达到99%。

3、立足“互动式”服务,突破传统模式,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办税新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解读日”服务,全年举办12次,受众5000余人次。为重大项目提供“订单式”服务,只要企业提交涉税服务订单,即对其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内容。为新办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印制发放《办税服务指南》,即使从未接触过税收业务的人,也可“按图求骥”,轻松办理。为减免税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共为101户企业减免税款5044万元,为388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184万元。扎实开展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推出十多项活动打造税宣月精品。其中“春天,我们一起奔跑”——全市建筑房地产业集约式税收服务新闻会、“沐税收优惠春风,品科学发展盛宴”——支持新农村生态家园建设高层论坛等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我局也被市局评为税收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

4、立足“第三方”服务,突破传统范畴,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维权新需求。成立了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落实每月十五日的“局长接待日”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心系百企”、“组团服务老字号”、“提供特色服务、创优投资环境”、“双百双千”走访服务等系列活动,倾听民声,全力打造“维权360度”服务品牌,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5、立足“专家式”服务,突破传统理念,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服务新需求。市局成立纳税服务科,各分局的征收所更名为纳税服务所,专司纳税服务工作。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礼仪培训,进行“星级服务窗口”、“星级服务标兵”、“平凡之星”评比活动,推进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能力建设。2014年,城区办税服务厅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第三分局被评为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市“人民满意好站所”。在地税系统“双争”评选中,我局获得优质服务金牌1个、铜牌1个,8人被评为星级服务标兵。在市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牵头开展的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我局群众满意率名列七个同级受查单位第一。

(三)端正学风,改进作风,“勤奋学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地税文化逐步形成

我局积极发挥目标、考核、教育、激励等导向作用,鼓励争先创优,有为有位,为地税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3月份开始,经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深入学习,达到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了“五种能力”,即: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治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能力以及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能力。经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99.3%。

2、积极稳妥地进行机构改革和交流换岗。将农村业务量较小的四分局并到五分局合署办公,并调整各分局辖管范围,将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归口到第三分局集中管理。与机构改革同步进行的是人员交流换岗,交流面达20%,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组合。

3、推行绩效管理考核。积极倡导“有为有位”的理念,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变压力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打破常规用人机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干部提升到重要岗位,营造一个攻坚克难、并肩作战、科学管理的工作氛围。

4、开展分层次分类别教育培训。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国稽查业务考试,组织中层干部赴长春税务学院学习,组织全员开展营业税培训和网上测试,在地税系统业务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包揽了个人第一名和第二名。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考试,邀请扬州大学的老师来坛开办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班。81名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地税系统通过5人,我局占3人。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目前我局已有研究生3名,另有9名在读研究生。同时以应用研究为主导,推动税收科调研出成果。全局全年有23篇调研文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8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级税收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另有1篇评估案例和1篇稽查案例分获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评选一等奖和优秀稽查案例评选二等奖。

5、着力培育地税文化。积极倡导“勤奋学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用先进的地税文化来打造坚强的地税团队。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暨建局十五周年活动中,先后开展了建局十五周年十五件大事评选、“峥嵘税月”大型文艺汇演、印制地区首部税务专业志书《市地税志》、《流年税月踏歌行》专题画册、《大地的花蕾——心灵税语集》、拍摄从税十五年专题片、举办“铿锵足音十五年”征文书画摄影比赛、趣味运动会、建成市地税局陈列室、布置励志走廊等十多项活动,回顾地税十五年的风雨历程,追寻地税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足迹,满足干部工作的成就感,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组建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瑜珈等兴趣小组,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活跃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生日聚会、野外拓展训练和赠送读书卡活动,让干部找到集体归属感和价值认同感。积极引导干部关注社会和弱势群体,建立“爱心妈妈基金会”,在端午、六一等节日为孤残学童举行亲子活动。一年来,我局在地税系统春季长跑比赛中夺得48个奖项中的28个,占全部奖项的58%,在秋季登山比赛中又获得了16个奖项,成为获得奖项最多的单位;参加地税系统篮球比赛,获得第二名;参加地税系统文艺汇演,获得第二名。

第二部分创新与亮点工作展示

2014年是“三个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实现跨越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地税全体干部职工迎难而上,履职尽责,共渡难关,充分发挥“三个一流”的导向和规范功能,推进单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上水平,各项目标任务均取得了新的突破。现将2014年工作亮点盘点如下:

1、“免填单”服务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被市局评为纳税服务金牌。我局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自行开发了“免填单”服务软件,全面推广应用。“免填单”服务,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举措简化了办税环节和流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纳税人填表困难、高峰期大厅人员拥堵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2014年4月,“免填单”服务项目被市局评为纳税服务品牌金牌,“免填单”服务系统被挂到了地税系统工作平台上,在地税系统推广应用。同时,我局《推出门市开票“免填单”专项服务,实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减负”》的经验材料也于2014年被省地税局以专题简报形式向全省地税系统推广。

2、汇算清缴、专项评估、中介鉴证资源共享,取得了三方共赢的效果。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计算繁琐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汇缴新模式。2014年,我局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机,对全市2008年度销售经营业绩在1000万元的企业和列入专业事务所进行鉴证的所有单位实施专项评估,由专业事务所对所需鉴证的企业排出鉴证计划,传递给相关分局,相关分局结合事务所鉴证计划,安排管理员参与评估。评估人员与鉴证人员一同进入企业,一同核实情况,鉴定结论和评估差异共享,分别制作鉴证报告与纳税评估报告。三位一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减少了税务部门进企业次数,帮助企业规避了税收风险,取得了“纳税人得实惠、中介得效益、地税得满意”的共赢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4年共完成了805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补税5100万元。

3、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推行餐饮业大额消费巡查备案制,餐饮业申报不足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根据年纳税额的大小,将餐饮业纳税人分为大、中、小型,实施分类管理,分别纳入巡查备案管理。纳税人在接受订餐时,对于一次性订餐三桌以上或一次性消费3000元以上(含)的,需填写《餐饮业大额消费情况备案表》,作为其他纳税资料在月后15日内报送。地税部门每月对列入备案巡查管理的纳税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特别是节假日,增加巡查人数和次数,填写《餐饮业大额消费巡查记录》,与纳税人申报的备案表比对,有差异的实施纳税评估或移送日常检查。推行半年来,餐饮业申报不足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全市餐饮业全年共入库税款1910万元,同比增长33.29%。

4、推行“四步走”战略,实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一体化管理。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为目标,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管理、集中管理、集约化服务、外出施工企业“一站式”服务分步走的管理思路,实现了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第一步:实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管理。对纳税人的已完未开票工程、在建工程开始项目登记,从项目的审批立项及开工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对两业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并分户登记造册。第二步:实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的集中管理。2014年3月,我局将全市所有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实行管辖权的集中,由一个分局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办税方式、统一管理和监督“四统一”的要求,为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营造一个统一、规范、协调的税收环境。第三步:实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集约式税收服务。2014年4月,我局推出了集约式税收服务,通过订单式服务、免填单服务、税收政策解读日等十大专项服务,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扶持企业解困、服务企业发展的责任。第四步:实现了外出施工企业“一站式”税收服务。针对我市外出施工建安企业较多的实际,2014年8月,我局联合市建设局共同出台了《外出施工企业“一站式”税收服务实施办法》,助推外出施工企业做大做强。借助外管处和驻外办事处管理平台,将登记管理、外经证开具、税费征收等作为“一站式”服务的主要内容,对流程、税款征收、考核、表证样本等作了明确和规范,将纳税服务的理念溶入内部管理规范之中,简化归并操作节点,增加了限时和预约服务等新内容。11月初,我带领分管局长和业务科室人员联合市建设局,组建税收政策宣讲团,专赴北京,“一站式”服务在京施工建安企业,发放最新政策摘编,解读税收政策,现场解答涉税疑问。同时应纳税人要求,派员走访山西、沈阳等地的地税和建设部门,帮助解决税收政策、管理上遇到的相关问题。宣讲团一路送政策、听民意、谋共赢,受到纳税人的广泛欢迎。推行“四步走”一体化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整体工作效能,而且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实现了逆势上扬。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全年实现地方税收40109万元,占市级税收总量的46.58%,同比增长17.79%。

5、企业所得税预警值管理成效凸显,成单税种管理的新支点。我局切中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在建筑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三行业全面推行预警值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三个行业入库企业所得税4413万元,入库增长率57%。一是重视分析预测,实行跟踪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预测,建立健全税负预警机制,将税负异常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分析或稽查。二是进行逐户核对,查找疑点差异。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逐户核对其申报营业税收入、财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收入数据,凡贡献率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分析差异原因,对不能说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作为疑点处理,将其列入检点。三是结合企业所得税预缴,加强日常监管。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或营业收入比例明显偏低的企业,被列为申报异常,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既不自查,也不作出书面说明的企业被列为“企业所得税警示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重点选案对象。四是重视合作,提高工作质效。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检与预警管理相结合;对建筑企业,要求申报时,按预警值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推行餐饮业大额消费备案制管理,抽调相关分局的业务能手,对市管辖的餐饮企业实行交叉评估。经评审共计补税25万元,应税所得率全部超过了市局规定的预警率。

6、“三部曲”十四项“双庆”活动,着力烘培地税文化。文化是队伍之魂、形象之根、发展之基。随着地税事业的快速发展,地税文化建设逐渐成为培育团队精神、激发团队活力、凝聚团队力量的强大精神动力。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地税沉淀积累了一些支撑地税人思想的理念和精神,有必要把隐藏在地税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理念和精神提炼出来,将其中深层次的精神文化构筑成地税文化的灵魂。2014年,我局以庆祝建国60周年暨建局15周年为契机,推出“三部曲”十四项活动,着力烘培地税文化。第一部曲是“追忆流金税月”,分别由15周年15件大事评选、编辑出版《地税志(1994-2014)》、建立市地税局陈列室、制作“流年税月踏歌行”电视专题片、印制十五周年纪念册、在《日报》开辟“地税成立15周年”专栏发表局长署名文章、举办“那年那月”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七项活动组成。第二部曲是“畅响地税文化”,分别由“足音铿锵十五年”征文书法绘画摄影比赛、老照片征集活动、编印《大地的花蕾——心灵税语集》、印制地税文化书签、建设地税励志走廊五项活动组成。第三部曲是“彰显地税活力”,分别由“峥嵘税月稠”文艺汇演和趣味运动会两项活动组成。“三部曲”十四项活动真实再现了十五年来地税干部的从税历程,充分展现了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足迹,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干部的文化品位。

7、以应用研究为主导,推动税收科调研出成果。我局强调学以致用,把税收科调研作为筹划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用稿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地税系统、地税系统均处于较好位置。2014年全局有23篇调研文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8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级税收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另有1篇评估案例和1篇稽查案例分获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评选一等奖和优秀稽查案例评选二等奖。日常调研工作中,我们的做法主要是:一是领导点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日常税收工作中撑握的情况,以及省局、市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动态,直接点题,指定相关科室负责调研撰写,明确办公室督查督办、把关润色。二是集中点评。邀请税收科调研专家参加,召开税收科调研成果研讨会,对调研初稿进行点评,提出修改意见,交由执笔人进一步完善;对已经录用的调研报告进行评选,调动撰写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蹲点攻关。针对税收管理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从分局、科室抽调力量,组成调研写作班子,重点攻关。四是成果转化。对前瞻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和办法,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指导地税工作开展。如我局根据调研成果出台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责任区分类管理办法、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等等。

8、全面推行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变“先审后批”为“先批后审”,把原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涉税审批申请受理,除少量报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以及需国地税联合审批的项目外,其他涉税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分局。共下放审批权限39项,不需审批的14项,流程减少44项,减少前置条件5项。审批制度改革后,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为212项,限时办结的涉税事项为41项,当场办结事项占全部涉税审批事项的比重为85%。自9月21日起,我局开通涉税业务“同城通办”,较好地解决了纳税人涉税审批“不透明、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满足了纳税人就近办税的服务要求,有效降低办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目前,我局“同城通办”范围有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共5项业务,这5项业务约占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数量的90%左右。

9、以360度绩效考核为支点,撬动税收工作考核的难点。税收工作的绩效考评难,难在税收工作不像企业那样生产要素直观、产品质有标准、量可统计;难在税收工作不仅要考评结果,而更注重监控过程;难在税收工作考评不仅针对勤绩、还侧重德能廉。税收工作考评要素存在“无法量化、无可比性、多样性”的三个难点,长期困扰着税收工作的绩效考评,我局在税收工作的绩效考核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以360度绩效考评为支点,较好地解决了考核工作的难点。“360度绩效考评”,也叫全方位绩效考评。该制度以“全面考评、导向明确、指标细化、群众公认”为原则,由被考评人的上级、同级、下级、本人担任考评者,从各个角度对被考评者进行全方位评价的一种绩效考核方法。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使赢者问心无愧、输者心服口服;赢者多拿奖金、喜得荣誉,输者少拿奖金、得以激励,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初衷。

10、“第三只眼”作风督查与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一是以“摄像机之眼”直击地税风貌。通过摄像形式,客观真实地纪录工作人员情况,督促全体人员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以“行风监督员之眼”督察作风效能。通过建立行风监督员工作联系制度和致行风监督员一封信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关注地税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并积极建言献策。三是以“纳税人之眼”紧盯从税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发挥纳税人维权中心作用,启用服务评价器。开展“双百双千”走访服务活动,党组成员下基层、进企业、询民情、访民意。在税收管理和纳税检查中推行“一案双查”制度,设计制作税务人员执法与廉政情况反馈表,接受来自纳税人最直接的意见,聆听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和最迫切想解决的问题。四是以“其它行业之眼”潜视问题差距。邀请媒体和其他行业“职业找茬人”,为地税依法行政当好参谋,欢迎他们走进地税看行风,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寻找与其他部门行业之间的差距,着力解决服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11、立足纳税服务新需求,全力打造“维权360°”品牌。以关注和满足纳税人权益型需求为出发点,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使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2014年我局共成立了18个“纳税人之家”。同时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组织了政策辅导、座谈会、税收讲坛等维权服务活动。利用“税企通”、QQ群等工具与企业及时进行互动,加强税企交流;按需、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为会员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为企业解决难题;提供信息资讯,定期有组织地对会员进行财会制度、地方税收新政策等的培训,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肯定,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拥护,同时也吸引了一大批纳税人的参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4年下半年,我局以《立足五个服务,实现五个突破,致力于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纳税服务新需求》为题在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12、国地税联合办案,推动稽查质量有效提升。今年以来,我局主动与市国税局加强沟通,开展检查信息交换、联合检查举报案件和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等活动,实现了信息共享、提高质效和落实减负的三大目标。一是信息共享,以查促收。年初,将从市国税稽查局取得的2012年度125户企业涉税违法行为、查补增值税和少报收入等检查信息及时分解传递到各征管分局,通过入库情况反馈结果,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共查补税款39万元,加收滞纳金4万元。二是部门联合,提高效率。根据国税认定的违法事实和处理决定,结合分管税种的税收政策进行补税,减少了检查工作量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依法办事,落实减负。对涉及到少报收入和查补增值税的行为,根据国税认定的事实补征地方税收,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又避免了重复检查,减负纳税人。四是协同办案,联合打击。在查处相同举报案件和打击假发票活动中,互换信息,减少了办案时间,对制售和购买假发票的整治增强了威慑力。由于措施得力,稽查局全年共检查127户,查补总额4161.99万元。

第二篇

今年的经济税收形势将更为严峻复杂,税收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清醒认识经济税收形势的发展与变化,有效应对各种挑战,是对地税部门的新考验。

(一)组织收入工作面临新压力。从2014年收入趋势看,今年组织收入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国家对相关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依然没有松动。结构性减税政策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直接冲击,去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政策先后调整,减收效应将在今年集中显现;加之多年来地方税收的高速增长不断垫高收入基数,使增收空间进一步趋小,组织收入面临更大压力。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给地税增收带来的严峻考验,切实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执行税改政策出现新变化。近年来,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随之而来的是税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改革范围持续扩大,落实税改配套政策已成为税务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政策执行中的影响和变化,把宣传好、执行好国家各类结构性减税政策作为地税部门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责,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管理转型遇到新挑战。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推广到位。尽管我们前期实施专业化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就外部而言,广大纳税人对改革的理解和认知还有一个过程;财政管理体制与税源专业化改革还不完全配套,造成部分税源属地难以区分,如外来建设项目税源和其他零散税源等;政府难以及时对财税数据进行全口径有效分析,部门间协作汇总难度加大。就内部而言,依然有少部分同志对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先进理念思考不深,对创新税源管理方式研究不够,还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征、评、管、查衔接还不够紧密,专业化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细化研究,基层仍反映人手紧张、工作负担加重等等。这些问题如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地税部门的形象,增加基层负担,也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全面实现改革目标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繁重的改革配套任务,考验着我们的决心、毅力和智慧。

(四)队伍建设出现新情况。当前,全局干部年龄结构不断老化,平均年龄已达到42.55周岁,其中45周岁以上干部63人,占总人数的40%。近年来,随着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的期望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任务加重、工作节奏加快,承受的执法风险与压力明显加大。加之受社会多元化思潮的冲击,以及个人待遇有所下降等影响,少数干部奉献精神逐渐淡化,在岗不敬业,状态不佳,涣散了人心,影响了队伍稳定。因此,在当前征管体制发生根本变化、队伍结构发生改变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引导,有效提高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五)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面临新要求。从当前形势看,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系统内外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作为执法单位,地税系统更是各方监督和考核的重点部门之一。当前困扰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依然不少:收入增长的压力与纳税人期盼减税的要求相背离;系统内外抓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不够协调的现象,各部门交叉重复,牵扯了基层许多精力。尤其是网络涉税舆情日趋复杂,我们每个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这些都对我们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要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及时发现苗头,积极处理和应对。

总之,我们既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工作形势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也要看到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的巨大成效、我们多年来打下的良好的管理基础和积累的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是我们有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队伍,这些都是我们完成各项工作的强大基础和宝贵资源。我们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超前谋划,抢占先机,积极应对,就一定能够取得好于预期的成效。

2015年工作基本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文化引领共建和谐、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主题,突出一条主线(建设更高水平“三个一流”),狠抓两大业务(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提升三项能力(组织收入稳增长、落实政策调结构、调节分配保民生),努力使各项工作在条上体现“特色”和“水平”,在块上彰显“地税特色”和“地税水平”。

(一)更加突出文化引领,不断激发创业激情

“资源是会缺乏的,唯有文化生生不息”。文化是队伍之魂、形象之根、发展之基。经过十八年的发展,地税沉淀积累了许多支撑地税干部思想的理念和精神,我们有必要把蕴藏在地税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主流理念和精神提炼出来,进行加工、整理、提炼、明晰、总结和提升,构筑成地税文化的灵魂,逐步实现由“制度管理”向“文化引领”的飞跃,推动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宣传发动,让地税文化氛围“浓”起来。今年初,我局出台了《地税文化建设三年规划(2012-2014)》讨论稿,拟将2012年确定为“地税文化品牌培植年”,主要任务是大力开展地税文化理念建设,构筑地税干部共同的愿景和核心价值观,实现文化认同,形成各具特色的学习文化、执行文化、创新文化、竞争文化和廉政文化等,初步形成以地税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的系列文化品牌。将2013年确定为“地税文化推进年”,主要任务是大力实施“文化落地”活动,在全局广泛推进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形象(物质)文化建设,使文化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将2014年确定为“地税文化深化年”,主要任务是开展文化融入建设,形成丰硕的文化成果,同时把地税文化的影响力扩大和渗透到社会中去,赢得纳税人和社会的尊重。各单位要把领导干部的主导作用与群众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起来,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全局上下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员共建,广泛认同,形成良好的文化建设氛围。依据规划,各单位既要完成规定的动作,又要展示自己的特色,使文化建设“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推动组织目标和个人愿景的实现。市局拟在四月份结合全国第20个税宣月,举办首届地税文化节,开展形式多样、创意新颖、广泛参与、互动性强的文化活动,传递地税部门的服务理念,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以文化引领工作增效。

——培育文化品牌,让地税文化“活”起来。文化建设要在传承中发展,我们要把“勤奋学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精神理念继续发扬下去。勤奋学习,就是要坚持每天学习、全员学习,让学习成为一种生存状态;快乐工作,就是要将个人价值与组织目标相结合,把每个干部放在合适的岗位上,让每个干部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让每个干部都能感受到有为有位的骄傲,让快乐工作成为一种习惯;健康生活,就是要身心健康,和睦相处,让健康生活成为一种境界。今后,我们还要紧贴更高水平“三个一流”的组织愿景,紧贴改革转型的工作大局,紧贴干部职工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打造地税文化品牌。

——加强人文关怀,让地税文化“实”起来。落实谈心、交心制度。各级领导要了解身边同志的个性特征、家庭状况和兴趣爱好等,在干部工作生活遭遇挫折、面临实际困难时,要同他们面对面地聊一聊,心贴心地谈一谈,及时理顺其不良情绪,主动扶一把、帮一程,使之从挫折和困难中走出来。要善于团结不同性格、不同年龄、不同特长的同志在一起工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凝聚成融洽的团队。追求个人发展是每个干部的正当权利和理性需求,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于市局来说,将尽可能为大家拓宽个人成长的渠道,营造一个心齐风正的环境,不让老实人吃亏。当前尤其要关注年轻同志和年龄在45-55岁的同志,把他们放在适合的岗位上,接受针对性的培训,让年轻同志经受锻炼、早日成才,让年龄偏大的同志主动适应新形势,发挥自身优势,搞好传帮带。把这“两头”作用发挥好了,能更加有效地盘活人力资源,促进队伍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福利制度,使干部福利待遇与上级局和兄弟单位全面同步。成立减压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及时化解干部心理压力。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休息室,适当配备休闲健身器具,提供休闲小食,窗口人员在工作间隙轮流小憩,释放压力,确保以饱满的状态和健康的情绪为纳税人服务。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完善图书室、健身房、室、多媒体教室;组建舞蹈、摄影、读书会、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兴趣小组,做到周有活动、月有安排、季有比赛、年有专题讲座、重大节日有纪念和联欢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人受重视,个个被尊重”文化内涵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干部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打造精英团队,让地税文化“高”起来。团队精神和地税文化密不可分,团队精神有利于干部潜意识地产生强烈的向心力、凝聚力,在工作中焕发出勃勃生机,起到事半功倍、以一当十的效果。地税人是我们大家的地税,我们在座的每位同志都要担起自己的责任,要真心实意地为全局的利益着想。要不断提升干部的人格魅力。倡导敢担当、勇创新、重实践、善协作的理念,鼓励干部创新谋事、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要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人才的动态管理、统一调度和集中使用,充分盘活人力资源。更加注重岗位锻炼,形成优秀人才向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集聚,向征管和服务一线集中的良好发展态势。要构建立体化的培训体系。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的要求,以加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干部的“三支队伍”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全员轮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化培训活动。要按照专业化管理改革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各岗位的素质需求和能力结构,细化各岗位培训标准和项目,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要创新培训方式,采取启发式教学、情境模拟、案例分析和双向交流的方式,增强培训的生动性和思辩性。充分调动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和经济师等职称考试。

(二)更加突出创新驱动,精心打造“拳头产品”

今年是市“创新驱动加速年”。我局要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创新工程,打造工作亮点”活动,加大创新工作推进力度,让创新成为驱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载体创新上下功夫,打造税收创新工作的“拳头产品”,力争形成地税的“地理标志”。

——突出创新工作重点。结合当前经济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专业化管理改革后的配套措施如何跟进、纳税服务如何深化、干部活力如何激发、涉税舆情如何应对等方面进行重点攻关,力求重点突破。加强与省局、市局处室的对接,积极沟通协调,争取项目,同时也要鼓励发挥干部职工的首创精神,鼓励干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创新工作思路。

——加大创新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分类指导,强化多方协调,加速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对一些已经取得成效的项目要注重展示推介,力争在省、市级创新项目评比中榜上有名;对已经被立项的创新项目,目前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组织推动,力争在今年或明年有所成效,形成创新创优的梯次发展。

——挖掘创新提升空间。在有计划、有目开展、推进创新活动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分析,对推广价值做出准确评估,对创新内涵加以归纳升华,对创新经验做出全面总结,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成果的辐射推广效应,努力打造在系统内外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

(三)更加突出有效作为,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我们要把税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去把握和定位,努力在组织财政收入、发挥税收职能上有新作为、新突破。

——完善税源管理,促进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深化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探索建立各税种风险指标和模型,实施税种间风险联动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贯彻落实好《车船税法》,完善代收代缴办法,提高车船税源泉控管水平。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重点加强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重点加强高收入者和财产转让等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

——加强过程控管,确保收入质量持续走高。建立健全税收收入质量监控评价办法,完善评价分析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预警信息和收入质量报告。建立健全收入质量问责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追究方式,强化结果应用,坚决遏制影响收入健康平稳增长的不良现象。

——全面落实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密切关注和研究税制改革动向,加强调查研究,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努力提高税收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认真落实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助推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认真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税收政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落实鼓励就业再就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政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

(四)更加突出业务变革,深化管理转型

全面推进征管业务变革,形成有机联系、运转流畅且相互制约的税收管理体系。

——深化税收基础管理。抓好数据质量和征管质量是我局的征管中心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不放。强化征管质量指标监控,对省局和市局各项指标逐一进行解析,按月通报,指导基层强化日常基础工作、改进薄弱环节;强化税源管理与征管状况监控的相互联动,通过科室间的横向联动,机关和分局的上下互动来提高监控水平,保持在地税系统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中的先进位次。衔接好《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突出欠税管理,规范欠税法定手续和文书。大力推进网上开具发票,凡是有条件上网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部实现网上开具发票。

——深化专业化管理。按照省局税源管理专业化改革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涉税事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制度规范的“四个统一”要求,调整内部机构,整合人力资源,修订纳服、管理、评估、稽查工作流程和手册,以工作流推送质量为抓手,切实抓好岗位职责、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后岗位之间、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征管评查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征管质量效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机关实体化,以集约化税源管理为重点,整合管理资源,实行协同运作。积极推行专业化稽查。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和分析风险指标,筛选确定高风险点和案源信息,提升选案精准度;建立分行业、项目、规模、税种的稽查操作规则,突出科技稽查作用,加强稽查软件应用,提升专业化应对风险能力;探索集中检查力量查处重点专案案件的新模式,提高办案深度和稽查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化信息管税。2014年是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深化年,也是省局3.0征管系统的升级全面上线之年。按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我局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管理、风险控制、决策支持、纳税服务、绩效考评等多个层面的支撑作用,努力实现业务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快速转型。一是用好数据采集校验平台。做好基础数据健康体检,提升基础数据质量,为综合查询分析、决策作好保证。二是用好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依托遵从风险管理平台,运用评估指标和模型,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评估,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投放于风险大的管理环节,实现征管普管制向风险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做好第三方信息PDCA管理,加强风险疑点排查、反馈等应对能力。三是用好运维保障平台。按照“人防+机防+技防”的工作要求,在我局率先达到内、外网统一入口的前提下,对照省局安全检查标准,逐步完善安全策略,提高安全技术运用,区分安全管理层次,力争一年达省局标准。

(五)更加突出法治公平,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今年初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依法行政作为生命线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努力构建“制度严密、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税收执法体系,持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牢固树立税收执法风险意识,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完善人机结合的考核评议机制,加大税收执法问责力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及重点事项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税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创建工作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广应用内部财务审计信息系统,加强财务监督,积极探索地税机关“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制下的财务管理办法,推进规范理财;创新执法督察方式方法,应用税收执法督察信息系统,积极实施适时督察、提前督察、动态督察,更加注重督察成果的运用。

——提高税务稽查效能。深入推进国地税稽查联合工作,把协作范围拓展到选案、稽查、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提高稽查工作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改”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资本交易项目、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专项检查。做好高风险应对和分级分类检查,确保A类企业不低于20%的自查面。深入开展重点税源企业交叉检查,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公开曝光一批大要案件,切实增强稽查的威慑力。

(六)更加突出遵从引导,优化纳税服务

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最大程度地响应服务需求,把握纳税服务的方向。

——开展差别化宣传辅导。坚持将税法宣传作为满足纳税人知情权、减少无知性不遵从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发挥“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中介机构和社区等社会组织的宣传作用,形成立体化大宣传格局。重点抓好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新出台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和服务措施、正反典型案例等宣传和曝光;根据不同人群涉税信息关注重点、接受能力、渠道偏好的差异性,分类确定税法宣传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提高涉税信息对受众的效用。

——推行标准化办税服务。开展纳税人需求和偏好等方面的调查,制定相应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调整和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深化涉税事项的国地税联办和同城通办。推行综合性涉税报表,进一步简并规范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全面推广影印系统和电子档案库,做到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归档,多环节、多层次的反复利用,在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的同时提高办税效率。

——提供人本化权益保护。完善“纳税人之家”管理规范,进一步收缩整合纳税人之家。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依法处理纳税人反映投诉的问题。加强税收法律救济,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保护诚信纳税人的积极性。

第三篇

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努力开创行政管理与业务建设协同推进、管理机制与管理手段相互匹配、事业发展与个人发展良性互动、创新创优与规范化建设有机融合的新局面。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我局将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把握财政增收机遇抓收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要包括常金一体化、东扩南移涉及工程、拆迁安置房、融资平台税收以及拍卖土地印花税和契税;组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市政工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等开展检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具体、更加优惠的政策,做大税源税基。深化专业化管理抓收入。进一步发挥分行业、分规模、分事项管理的优势,深化税源的精细化、差别化、任务化管理;抓好风险管理各环节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对组织收入和提高征管效率的作用。落实管理措施抓收入。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拓展汇缴广度和深度;按照项目管理的思路,以法人股权转让、特殊重组业务为突破口,推动企业所得税管理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直接管理,推广运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和12万自助申报软件,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坚持“以地控税”、“明细申报”的思路,进一步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动态化管理。推行土地增值税“模板式”清算,不断提升土地增值税的管理水平。推行税、费同征同管,不断提高社保征缴率。

二是全面统筹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外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第三方数据做文章,着力突破风险分析有效性瓶颈,从数据质量、风险模型、外部信息等方面入手,努力提升风险分析的准确性,从而保障风险任务统筹的有效实施。加强风险应对的过程控制,从任务分配、调查取证、集体审议、文书制作、税款征缴、应对复查等环节,全面加强跟踪、指导、协调、督查,努力提升风险应对的绩效。按照“实用、简便、科学、高效”的建模思路,加快推进以行业为主的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加强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以定点联系企业为主要对象,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的内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系统性税收风险。将大企业纳入风险管理的大框架下,考虑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与大企业建立“三免(免税收处罚、免财务损失、免声誉损害)”的双向质保协议,促进大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申报,引导大企业控制风险。实施税收收入质量风险管理。计财科协同数据、征管、税政、稽查、纳服等部门,共同应对税收收入质量问题。按季税收收入质量监控报告,对存在问题指标进行风险推送。

三是全面提升纳税服务。统一涉税资料报送,除少数重点纳税人外,实行财务报表按年报送;实行办税服务厅流水式作业,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加快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与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同质化进程。继续开展好“纳税人之家”活动,实行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发挥涉税中介作用,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纳税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新媒体的运用程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化解征纳矛盾。发挥调研作用,坚持从税收的角度开展宏观调研,寻求潜在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向政府提出调结构、促发展的建议,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密切关注国家关于结构性减税的相关举措,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作用,规范企业涉税行为,利用优惠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察,确保政策执行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全方位优化绩效管理。建立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绩效管理体系,依据新的组织架构、岗职体系和业务流程,重新设置考评指标,提高考评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改进考评方式,依托信息技术,打通各环节考评信息的壁垒,增强考评的可操作性。对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和考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依据“三个一流”层级考核、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情况,在科学评价单位和部门工作业绩的基础上,重点突破个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绩效目标和个人绩效目标的沟通与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层面的积极性。

五是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突出文化引领作用。2014年为地税文化“品牌深化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践地税精神,形成以“金品·税和”母文化品牌为中心的文化体系。重点推进和谐文化、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廉政文化和惠民文化建设。发挥清廉防腐功能。积极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税这根弦,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纯洁生活圈、交友圈,始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治理“庸、懒、散、贪”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突破口,不间断开展各类明查暗访和效能建设督查。切实解决干部能力素质问题。培训是一种福利,也是促进干部成长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对培训工作要做到对象上全面覆盖,效果上促进组织与个人“两个发展”。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要求、联系干部岗位特点,深入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帮助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增强业务技能、掌握工作方法。重视和强化岗位成才,通过使用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培养人才,把各类人才放在最适合、最能锻炼能力、最能激发潜力的岗位上。要加快基层、机关干部“双向流动”,促进机关干部接地气,帮助基层干部拓宽视野。弘扬务实工作作风。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真正把会上定的、文件上写的、向纳税人承诺的,化为实际行动;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提倡开短会、写短文、讲短话、讲实话;加强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布置一件、落实一件,全局上下政令畅通、有效执行。优化考核评比,整合简并考核项目,改进考核方式,能通过计算机考核的一律实现“机考”,平时能够掌握情况的一律不集中考核,能够在案头进行考核的一律不下基层,减轻基层负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让党委政府、纳税人和地税干部职工更加满意。

第四篇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是地税建局十五周年,也是“三个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实现跨越的攻坚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我们责无旁贷。今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共克时艰,着力减负增效,突出文化引领,切实做好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纳税服务、科学管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三个一流”建设水平,为发展大局出力、为和谐社会尽责,努力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紧扣中心,重处落墨,实现收入总量与质量双飞跃

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的年度预算,今年全市市级税收任务是8.6亿元。我们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今年各项收入目标的实现,为政府提供稳定可靠的财力保障。

1.地税收入保目标。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越是任务偏紧,越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绝不能因任务重而弱化组织收入原则。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对税收的影响,加强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将税收预测误差率控制在5%以下。要充分预测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以及可能发生的变数,要把困难估计足,把问题分析透,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税收的变动,要有应对措施和预案。要坚持向管理要税收,积极排查新增长点,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要深入开展对税收收入质量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2.社保收入保达率。我们要做到税费同征同管,一方面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社保费欠费的管理,对经常性欠费单位和容易发生欠费的单位采取措施加大控管力度,以进一步提升我局社保费征缴的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社保费电子缴库,确保社保费全年征缴率达96%以上。

3.基金收入保尽收。去年四季度省政府明确规定停征四项基金,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要坚决做到该收的收,该停的停,执行政策不打折;另一方面,应缴的基金征足收齐,坚决做到应收尽收。

(二)用足政策,放大效应,实现经济与税收双增长

在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面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下一步还会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我们要积极关注、认真分析、细致研究宏观层面经济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宣传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促进转制科研机构发展等优惠政策,为企业自主创新“提速”。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为产业升级“引路”。积极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企业把资源利用率提上去,为节能减排“助力”。兑现落实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加强社会保障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为改善民生“送暖”。

(三)科学管理,优化结构,推进征管质量与效能双提升

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收入。要坚持向管理要税收,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源头控税,推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1.要将大税种做强。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和营业税新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并对实施情况及时检查,确保新税法全面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个人收入信息交换共享工作,认真做好2014年度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中无税申报企业清理核实工作,努力完成省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任务。

2.要将小税种做大。认真做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按季征收,做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应缴城建税的比对和征收,抓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工作,抓好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确保地方税有较大增长。

3.要将行业管理做精。以行业税收分析为主线,重点抓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餐饮业税收管理;采取“疏”“堵”并举的措施,有效防止货物运输税收外流,确保货运业税收快速增长;以项目管理为主线,完善项目管理软件及建筑房地产税收监控管理办法,及时推广登记和申报新增功能。开展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对重点工程按项目实行集中征收,规范征管秩序,确保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持续高幅增长。

4.要将基础管理做实。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快信息在各环节之间的传递。进一步整合规范日常征管指标并坚持正常通报;强化户籍管理,加强与国税、工商信息共享比对,确保国地税纳税人对接成功率100%;继续推行税控装置,实现远程读卡,加大发票检查力度,实现“以票控税”;严控新增欠税,按季对欠税纳税人进行公告。

5.要将征管机制做优。加强征、管、查之间的互动,加快信息在各环节之间的传递。构建“层级联动”检查机制,坚持稽查以“点”查为主、突出打击性,日常检查以“面”查为主、突出广泛性的工作方式,切实提高检查效果。从疑点、预警指标入手,提升纳税评估广度和深度。开展分局间的交叉评估,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整合农村基层分局,建立健全市局、分局纳税服务机构,进行职能整合、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再造。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对其他户管按照“属地管辖、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监控到户”的原则,合理设置税收管理员岗位,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充实一线骨干力量,保证不低于30%的人员从事一线税源管理,努力实现人力资源使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四)双擎驱动,引导遵从,实现执法与形象双优化

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推进依法治税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我们要坚持内外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1、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结合省局出台的依法治税指标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依法治税评价标准,积极开展依法治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立依法治税示范点和示范岗。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事项的监督考核,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岗、过错责任追究到人。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积极拓展重大案件审理的深度和广度,并试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

2、严厉整顿税收秩序。坚持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分级分类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稽查,加大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力度,避免一些重点税源户因很少接受检查而形成稽查与管理盲区,遏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提高稽查工作绩效,征管分局日常检查查补收入不低于市级税收收入的1%,稽查局查补收入不低于市级税收收入的2%。同时,选择与重大涉税案件关联度大的企业和征管基础薄弱、案件多发、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整治。

3、全面开展税法宣传。加强新企业所得税法、新营业税条例等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日常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设立政策信息日,及时将各种税收政策进行集中和解读,并实现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使税法宣传经常化、制度化、大众化。认真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税法宣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选择典型涉税违法案例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五)创新服务,打造品牌,实现纳税人与基层双减负

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建设和谐税务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三个理念”为指导,打造服务品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努力实现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跨越。

1、持续推进服务品牌的创新。以地税系统“同城通办”在我局试点为契机,打造“全城通”服务品牌,实现申报纳税、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涉税事项全城受理,纳税咨询全城服务,为纳税人就近办税提供便利。打造“网上办税厅”服务品牌,增加栏目设置,扩充服务项目,拓展互动渠道,实现纳税人大部分的涉税事项和诉求均可在网上办理。与人民银行磋商,积极探索“网上出票”模式,实现办税全程电子化。联合国税实施网上办税业务CA数字认证,既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又降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与国税、工商等部门联合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组织,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探索民主公开办税,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与诉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继续开展“争创纳税服务品牌、争当星级服务标兵”的“双争”活动,鼓励基层创新创优,做实做强服务品牌,选好树优服务明星,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

2、持续推进组织运营的协调。减负是减轻不必要的负担,核心是“减负增效”,而不是简单意义上工作量的减少和粗放模式的回归。要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大力推进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的“瘦身”,对台账资料、各类考核尽可能简化、合并,避免多头安排、重复报送、反复检查。要本着从精从简的原则规范会议制度,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文件传达的一律不开会;内容相近的合并开会;参会的范围尽可能少,会议的时间尽可能短,会议的内容尽可能精。

3、持续推进协税护税网络的健全。贯彻落实《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市局各科室要积极与外部门建立涉税信息互换渠道和机制,各分局要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争取支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实施财税银库横向联网,实现快捷、即时的税款解缴方式,确保从税源管理到税款征收与解缴入库的多部门协同合作。继续完善零散税源委托办法,拓宽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

(六)强势推进,应用增值,推动科技与产出双促进

要做好省局《征管信息系统3.0版》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规范业务流程,做好数据清洗、审计、迁移以及本地化应用升级等工作,加强推广新系统培训和测试,确保新旧系统平稳过渡。利用3.0上线留有接口的有利条件,按照业务工作与行政绩效考核有效衔接的要求,本着精简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整合信息资源,开发外挂软件,争取5月份全面上线。启动纳税人“权益平台”建设,依托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客户端平台,形成点对点、点对面信息交流渠道,实现资料报送电子化、信息传递双向化、征纳互动制度化。应用网络教育平台,推行在线学习、自我练兵、网上考试。加强系统运行维护,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文化引领,人本为先,推进组织与个人双发展

我们要将传统的干部管理转化为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努力造就一支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

1、干部激励机制再完善。对照“三个一流”指标体系,把全员岗位目标考核、绩效考核以及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日常考核纳入其中,通过明确牵头部门、规范考核程序、共享考评信息,实现多考合一,既要客观评价单位的工作业绩和个人的工作实绩,又要防止考核过多牵扯基层精力。同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使之与后备干部管理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惩挂钩,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外,根据上级要求,深化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进一步盘活人力资源。要通过人事改革,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一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走到重要岗位。

2、教育培训再加强。根据机构调整后的岗位职责,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突出时效性、专业性和层次性,加大专业化人才培训力度,加快培养急需的专门人才。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并为其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激励干部通过不同的方式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积极参加总局的稽查业务考试和省局20名稽查业务能手竞赛,加快带动全员素质的提升。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税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大。各单位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实际问题。要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做人准则,树正气、讲团结、比奉献。

3、反腐倡廉力度再加大。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按照总局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分类落实,分层实施、整体推进,把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用风险管理理念,推进监控预警机制建设,分析落实环节,排查关键部位,从源头上找准风险点。建立个人廉政电子档案,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开展廉政谈心活动,促进基层廉政勤政建设。围绕“两权”运行中问题多发环节和主要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强化对税款征收、税务管理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防。

4、地税文化再培育。要通过税务文化建设,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营造乐观向上的氛围,及时减轻干部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真正形成“勤奋学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地税文化。要注重提升地税文化的质感,将无形的文化融入实际工作中。今年我们将组建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瑜珈等兴趣小组,让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找到运动休闲的好去处。大力实施“五个一”文化工程,即:阅读一批好书、举办一系列活动、培养一批典型、创建一个“地税文化基地”、举办一场“建局15周年庆典”。开展兴趣小组成果展示,各分局要形成1-2个有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干部参与面达80%以上。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地税整体形象。

(八)创新思维,率先发展,实现亮点工程与整体工作的双推进

一是推进“三个一流”的目标要高。今年是推进“三个一流”建设的关键之年。对“三个一流”建设工作,要认真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好的经验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不足要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做到该规范的抓紧规范,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深化的坚决深化,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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